政府代辦消防工程引爭議,議員質疑追討機制能否應付複雜業權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正審議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草案建議賦予執行當局權力,為不符合消防安全令的目標樓宇業主代辦工程,並追討費用。然而,議員對代辦工程後的費用攤分機制表示擔憂。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江玉歡指出,在業權轉讓的情況下,工程費用如何分配存在諸多疑問。她表示:「官員提到很多種情況,但我完全不明白。到底做工程時,是A業主負責,做完後又變成B業主,或者根本沒有轉手?一幢大廈可能有多達數十戶,一個屋苑的工程更可能牽涉數千戶。政府一個部門,真的有足夠人手去處理這些複雜的費用分配嗎?」
屋宇署助理署長(強制驗樓)吳珮儀回應稱,個別情況例如業主已逝世或無力償還費用時,政府可能會根據條文19V的機制追討往後的業主。「條文19V只是讓政府多一個途徑追討費用。」
議員對政府追討費用的機制是否能有效應對複雜的業權轉讓情況表示質疑,並擔心會產生額外爭議。草案的審議仍在繼續,最終如何解決費用攤分問題,仍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