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香煙罪成!本地漢單車運貨判囚四月,入境客羅湖闖關亦難逃法網
粉嶺裁判法院今日就兩宗走私未完稅香煙案件作出判決,一名本地男子及一名入境旅客分別因違反《進出口條例》及《應課稅品條例》被判監。
案情指,海關人員於今年4月10日在沙頭角中英街檢查站截查一名48歲本地男子,當時他正以單車運送一批貨物。海關仔細檢查後,在貨物中的八個紙箱以及該男子身上所攜帶的肩背包內,搜出共計37237支未完稅香煙。這批私煙市值約為18萬6千元,應課稅值約為12萬3千元。該名男子最終被判入獄四個月。
另一宗案件發生在昨日,海關人員在羅湖管制站截查一名62歲抵港男旅客,並在其個人行李中搜出共2227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9100元,應課稅值約7400元。該名入境旅客亦難逃法網,被判入獄六星期。
海關發言人表示,將會繼續加強打擊走私香煙活動,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走私未完稅香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