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勇:香港自治權「高於」民族自治區? 引發高度關注
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勇近日在國家憲法日講座上,就香港的高度自治權發表言論,其論述迅速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張勇表示,與中國其他民族自治地方相比,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權」,更強調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法例,只需獲得九十名議員過半數支持即可生效,而其他民族自治區則不然。他進一步指出:「其他民族自治地方不是通過了法律就能夠生效……香港特區的自治權是不是高?是不是高度自治?你在看基本法內的160條有多少高度自治權,所以高度自治是真的,不需要打引號,這就是憲法和特別行政區和香港的關係。」
張勇的言論,將香港的「高度自治」與其他民族自治區的自治權作比較,並強調香港立法效率之高,意圖以此證明香港享有「真正的高度自治」。然而,此番講話卻未有深入探討「高度自治」的實際內涵及限制,亦未有回應近年香港社會普遍關切的政治參與及權利保障等議題。 此番言論是否能有效釋除社會疑慮,仍有待觀察。 不少評論員認為,此番比較欠缺說服力,更可能加劇社會對「高度自治」定義及落實情況的爭議。 究竟「高度自治」的實際運作是否與張勇所述相符,以及其言論是否能真正反映香港的實際情況,將繼續成為社會討論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