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濫用變刑事罪! 罰款50萬監禁一年震懾違規
政府鐵腕打擊公屋濫用行為! 房屋委員會建議修訂《房屋條例》,將嚴重濫用公屋情況刑事化,最高罰則可達50萬元罰款及監禁一年,震懾企圖鑽法律漏洞的租戶及中介! 預計方案下月將提交立法會諮詢,房屋事務委員會目標於明年中正式實施。
此舉意味著政府對公屋濫用的打擊力度大幅提升。 過往僅限於民事追究,例如終止租約及要求遷出,但未來將可透過刑事檢控,有效遏止違規行為。 新例涵蓋範圍廣泛,包括:
- 嚴禁分租及容許他人居住: 即使是親戚朋友,收取任何費用讓他人居住於公屋單位,均屬違法。
- 商業用途一律禁絕: 將公屋單位改作商業用途,例如經營民宿、健身中心等,將會被視作刑事罪行。 即使租戶並未居住於單位內,亦不能以此作任何商業用途。
房委會此舉配合早前推出的3000元舉報獎金計劃,務求形成強大阻嚇力。 值得注意的是,不論是租客或中介,只要涉及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一經定罪,將面對最高50萬元罰款及一年監禁的嚴厲懲罰。 此舉勢必對香港公屋市場帶來重大影響,預料將有效釋放更多公屋資源予真正有需要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