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金鐘暴動案宣判!四名被告判刑,孿生兄弟入教導所
19年香港爆發大規模示威,其中一場發生在灣仔金鐘一帶,演變成暴力衝突,被稱為「七一金鐘暴動」。今日,案件在區域法院宣判,四名被告的刑期出爐。
項目主任周子瑋、汽車技工袁恩霖及浸大學生會前外務副幹事長戴嘉平被判入獄三年,而戴嘉平的孿生哥哥戴嘉正,因案發時僅14歲,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張志偉在判刑時指出,當日參與暴動的人數多達200至300人,部分示威者封鎖道路,並向警方投擲雞蛋、雨傘等物品,嚴重滋擾市民,屬於中高程度的暴動。
被告們均對判決表示不滿,他們的律師也已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此次判決再度引發社會關注,關於七一金鐘暴動的爭議也將繼續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