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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健熙理大案上訴失敗!律政司敗訴,無罪定讞!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涉2019年理大衝突附近非法集結案,經歷漫長司法程序後,終迎來塵埃落定的一天。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日駁回律政司就羅健熙無罪判決提出的上訴,正式確認其無罪! 此裁決意味著羅健熙在該案中徹底洗脫罪名。

上訴庭接納原審法官的理據,認為羅健熙作為政治人物,當日身處現場的行為,可能旨在藉群眾觀感提升政治籌碼,而非積極參與非法集結。 法官更指出,羅健熙欠缺一般示威者的裝備,亦未有直接與警方對抗,故此原審法官的無罪裁決並無不妥。

此案另一被告,台灣公共電視記者鄧卓儒,則未能如羅健熙般獲得上訴成功。他早前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罪成,判囚十五個月,現已刑滿出獄。其就定罪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及上訴均被駁回,有罪判決維持不變。

羅健熙就今次裁決表示……(此處可加入羅健熙的回應,如無相關資訊則刪除此句) 案件結果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再次觸及政治參與與法律界限的敏感議題,值得深入反思。